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为更好地开展广东省医疗器械管理学会标准的编制工作,提高标准立项、编制、审批等阶段工作的科学性,牢牢把握学会标准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充分发挥专家在标准决策协调与项目论证、标准审查等方面的作用,学会决定成立广东省医疗器械管理学会标准审查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并开展专家库专家人选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专家库组成原则
坚持个人自愿的原则,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会会员自荐或者推荐人员将会优先考虑。
二、 专家主要职责与任务
(一)对本行业或本专业标准的立项、征求意见、送审等过程提出咨询意见,受邀参与学会团体标准有关项目的相应阶段的审查工作。
(二)参与标准的制定、实施及监督检查等过程的专家咨询工作。
三、 入库条件和程序
(一) 入库条件
1、熟悉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了解和掌握本行业或本专业国内外的技术发展方向和标准化最新动态,在相关的专业技术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2、长期从事本行业或者本专业相关工作,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资历。
3、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
4、热爱标准化工作,坚持自愿原则。身体健康,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与标准审查工作及有关活动。
5、能够对所审查项目的技术内容及审查情况承担保密义务。
(二) 聘任程序
1、由学会向个人及团体发送推荐通知;
2、本人填写《广东省医疗器械管理学会标准审查专家推荐表》
(1)电子版发学会电子邮箱(gdmdma@163.com)
(2)纸质版由本人签字后送交学会(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一号六楼);
3、学会初审后报学会理事会审查批准;
4、学会根据理事会批准结果书面通知专家和推荐单位,并向专家颁发聘书。
四、 管理形式
(一)专家库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入库专家每届任期2年,任期结束时由学会组织复审,符合任职条件的专家可连任。
(二)对业内技术水平高、有多年标准化工作经验的退休专家,可聘为特邀资深专家。
(三)专家参与标准制定、标准决策协调与项目论证、标准审查、检查等方面的相关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标准起草单位或标准审查组织单位或学会统筹既有经费支付劳务报酬,学会不发固定津贴。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学会理事会审查批准,由学会为其办理退库手续:
1、因个人原因不再符合专家的基本条件者。
2、通知参加标准审查会议,无故不出席两次者。
3、严重违反职业操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谋取私利者。
4、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专家者。
五、联系方式
广东省医疗器械管理学会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光谱西路一号6楼
联系人:林晓娟
联系电话:020-66602479 / 13427587954
办公邮箱:gdmdma@163.com
广东省医疗器械管理学会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