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新闻动态

NEWS

关于开展医疗器械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协调互补的医疗器械团体标准体系,满足市场和企业需求,推动行业发展,广东省医疗器械管理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开展了医疗器械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及原则
申报项目应紧密围绕医疗器械标准的发展方向,快速响应国家、行业、地方与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紧密围绕市场行业发展方向,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具有可行性填补现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空白,满足市场对标准的需求。

现有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等需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应用的,可申请转化为团体标准。


二、申报要求
(一)标准选题应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无重复,并有需要规范安全生产的项目。对技术成熟、基础工作扎实、技术文件较完善的标准可优先立项,进入快速制定程序。

(二)申报单位应具备与申报标准相关的技术基础和研究能力,包括技术、人员和设备等。


三、申报程序
(一)填写申报内容
申报单位进行充分的前期研究并如实填写附件《广东省医疗器械管理学会团体标准申请表》(见附件),学会会员单位的立项申请将被优先考虑。
(二)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可随时向学会进行申报,申报应提交纸质版加盖公章后立项申请书(一式二份),并同时提供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若已有标准草案及其相关论证材料一并发送至学会办公邮箱。


四、项目审批 
(一)团体标准经由学会团体标准决策机构组织项目立项审批。 

(二)立项审批通过后,申报单位及相关参编单位需与学会签订合同。 


五、编制发布 

根据《广东省医疗器械管理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要求,发起单位(牵头单位)应根据合同做规定的时间按时完成标准文本的研讨、起草工作、征求意见、修改等程序,经专家审定通过后,由学会对标准文本作进一步审核,报批后发布并上传至“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予以公布。


六、联系方式
广东省医疗器械管理学会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科韵中路9-11号海景大厦19楼
联系人:林晓娟
联系电话:13427587954
办公邮箱:gdmdma@163.com




附件1:广东省医疗器械管理学会医疗器械团体标准申请表


广东省医疗器械管理学会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