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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第三批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品种和实施时间有关意见的函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和国务院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关重点任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推进第三批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工作,结合前期经验和研究情况分批逐步推进,拟选取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部分品种纳入第三批实施唯一标识品种范围,实施时间初步考虑为2024年1月1日。
为稳妥推进相关工作,受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学会现就第三批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具体实施品种和实施时间征求各相关企业意见,请各相关企业认真研究并于8月4日前将意见反馈表发送至学会邮箱gdmdma@163.com。
联系人:何绮君,联系电话:18689443871。


附件:第三批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品种和实施时间有关意见反馈表


广东省医疗器械管理学会
2022年7月26日